下半年以来,国六已正式实施,市场行情多变,但政策的影响无疑对货运影响最大,对卡友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8月、9月,陆续有很多政策实施,包括空车质量检测、国五延迟到期等等。下面,我们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盘点,有需要的卡友赶紧转发收藏!
9月1日起:货车年检称重
2020年5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新增了“空车质量”要求。按照要求,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9个月开始实施,也就是2021年9月1日起全国将正式实施货车年检称重,轻卡的车辆总重不能超过4.5吨,一旦超重就过不了年检了!卡友们赶紧自查!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国五延迟上牌8月、9月到期
2021年上半年开始,为了满足国五消库存及上牌的要求,全国不少地方开始延迟国五上牌的时间,延长的范围在3-6个月之间。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已有多地国五上牌将在8月底或者9月底到期。下面,我们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广州:9月起全市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鸣笛
9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实施,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全天禁鸣喇叭,该《通告》有效期5年。
根据《通告》,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但有2种情况除外,即: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相关条例的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罚为罚款150元,不记分。
9月1日起: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9月1日起,天津等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基础上,天津、济南、昆明等70个城市(名单附后)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江苏治超新规:8月起货车闯卡最高罚3万
为了更好的治理超载超限现象,维护道路安全,《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改增设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专章,实行“入口拒超”,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条例》将在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上述条款对应,“扰乱检测秩序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制拖离或者扣押车辆,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货运车辆采取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等方式逃避检测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处五百元的罚款。”
8月10日起:湖北中重卡靠右行驶
近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告指出,自8月10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行驶。
1、中重型货车在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2、中重型货车在同向3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
3、中重型货车在同向4车道及以上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两条车道依次行驶,禁止使用其他车道行驶、超车。
截至8月31日 这些车辆禁行京哈高速
为了进一步保证道路安全,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旅游高峰期间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表示:7月1日至8月31日,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物品运输车辆、5轴(含)以上货车、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禁行京哈高速公路,通行沿海高速公路。
郑州:拟8月起新增混凝土车全部电动化
日前,河南郑州市制订《郑州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表示:拟8月起新增混凝土运输车全部为纯电动。
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新增的非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不予办理备案登记,公安部门对未在城建部门备案登记的混凝土运输车不予核发货车电子通行证。
● 编后语
上述政策中,特别是9月实施的空车质量检测,对于在用的蓝牌轻卡车辆影响很大。我们也特别提醒相关车主提前做好年审准备。以上政策当中,大家觉得哪个对大家跑货运影响比较大?欢迎在文章底部留言讨论。
(消息来源:卡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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